青輔會青年職業訓練中心_為民服務
為民服務

1.考核工作計畫

壹、依據:院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實施要點」及行政院研考會、行政院青輔會訂定「行政院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貳、考核對象:本中心與民眾申辦案件有關之各單位

參、考核方式

本中心為民服務工作不定期考核以由本中心籌組考核督導小組自行評鑑為主,其作業方式如下:

(一)由本中心各科室相關人員組成為民服務督導考核小組,針對本中心各業務科室對外接受申辦案件之為民服務工作(尤以警衛室為主)及資訊化為民服務措施實施不定期考核,由督導小組委員以不定期、無預警方式至各單位服務現場實地了解平日為民服務工作情形,並依考核項目進行評核。
(二) 考核內容:
1、就本中心對外服務場所內外環境維護、服務台設置及運作、警衛室服務標示、提供民眾服務設施、服務證(佩戴)及櫃台名牌(放置)、職務代理人標示及運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及服務效率、民眾對服務滿意度調查、政令宣導資料、電話禮貌測試、節約能源等項目,實施不定期考核。(本中心自行考核項目如附件二,電話禮貌測試紀錄表如附件三)
2、 本中心為民服務工作不定期考核項目應公布於本中心網頁,並函送行政院青輔會備查。
(三) 考核結果:
1、 考核督導小組應將不定期考核結果提送本中心主管會報,並函送本中心各單位參考,同時公布於本中心網頁。
2、 本中心得依業務需要,就考核結果改進情形,廣為宣導。
3、 本中心得依業務需要,就考核結果辦理獎懲。
4、 本中心各接受考核單位對於督導考核小組提出之改進事項,應於二週內提出改進辦理情形,並列入追蹤管考。

肆、本中心參酌本計畫及實際需要,自行辦理考核,并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將前六個月考核結果函送本會備查。

伍、經費:各單位配合執行本案所需經費,由中心編列預算支出。

2.考核項目(按右鑑下載)

3.考核工作小組名單

職稱

單位

召集人

本中心主任

委員

本中心副主任

委員

教務科科長

委員

實習科科長

委員

輔導科科長

委員

總務科科長

委員

人事室主任

委員

會計室主任

4.考核電話記錄表(按右鑑下載)

5.提升服務方案

實施要項

本會配合措施

推動作法

完成期限

執行單位

預期續效

一、檢討服務領域,研採企業作法

(五)暢通職訓青年求才求職管道,提升結訓青年就業率

1.定期向企業調查需才情形,並提供結訓種類及相關訊息,提升就媒合之成功率

2.舉辦廠商說明會,安排廠商與學員直接互動與溝通。

八十九年十月

青年職訓中心

1.本中心每年分三階段招生,分別於二月、六月、十月底結訓,故每年一月、五月、九月輔導科分別向五佰個以上企業(廠商)調查需才情形,及提供結訓職類、人數、及訓練課程內容等供企業參考,並附上公司(廠)需才登記表期盼需才企業界填妥寄回。

2.每年就業輔導期間(二月、六月、九月初)分別邀請需才企業前來中心舉辦廠商說明會,八十九年舉辦三梯次共六十九家需才廠商前來中心與學員面對面舉辦說明會及直接互動溝通,增進結訓學員對需才企業的認識與了解。

3.推介具專業技能男女學員計二十八班,五九五人供需才企業任用。

4.協助結訓學員認識企業、了解企業,使結訓學員五九五人中即有五九二人就業,就業率達百分之九七點八,至目前尚有十三人待追蹤輔導就業。


實施要項

本會配合措施

推動作法

完成期限

執行單位

預期續效

二、便捷行政程序,縮短等候時間行政電腦化

配給本中心參與受訓之機會,以利推動公文電腦化。

於九十年度增加電腦設備,派員參與電子公文化訓練,推動電子公文化措施。

九十年底前完成

青年職訓中心

可以方便民眾詢問有關參與職業訓練及各項服務措施,簡化行政作業。

6.不定期考核項目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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