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際環境衛生整潔競賽執行要點一、目的:培養學員良好清潔習慣與勤勞美德,以提昇教學及生活品質。 維護中心全體師生健康及美好之學習環境,動員全體學員人力,以少許經費,從事中心環境衛生清潔工作。 加強環保概念,配合政府之資源回收制度,締造優質廿一世紀新環境。 二、實施方法: 實施時間:階段上課期間。 清掃區域:各職類教室及工場、輔導科分配之庭園等公共區域與學員宿舍浴廁等。 三、考核方式: 整潔檢查由輔導科遴選工讀生數名,配合輔導人員於每日8時30分至10時30分檢查評分。檢查項目計有下列六項:垃圾清除、地面(含牆壁、天花板)、走廊、廁所(浴室)、草皮修剪以及資源回收。 成績之評比分為公共區域(佔60%)和宿舍(佔40%)二部分。 輔導科每週定期公佈,每日檢查成績,每月彙整公佈當月成績,階段結束前彙整階段總成績陳核。 四、獎勵: 學員部分:每階段環境整潔比賽總平均分數前三名的班級,除分別頒發錦旗乙面外,第一名班級學員各記小功乙次,第二名班級學員各記嘉獎二次,第三名班級學員各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導師部分:於年終考核時列入考績參考。 五、懲罰: 各階段環境整潔比賽名列最後三名,且平均分數不滿七十分之班級,全班學員記申誡二次,該班督導導師於年終考核時列入考績參考 六、本辦法經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報會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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