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輔會青年職業訓練中心_輔導就業
輔導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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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服務須知
1.本中心為響應本會志工服務之政策、提昇服務觀念,群策群力共同建設中心,特定本須知。
2.本中心同仁自發自動,從事有利中心整體環境改善與形象提昇之活動。
3.訓練師得利用實習課時間規劃對中心有建設性之實習項目,或利用課外時間帶領學員利用課外時間擔任志工服務。
4.導師得利用班會或班級活動時間帶領該班學員從事志工服務。
5.從事志工服務後惠請填寫志工服務紀錄送有關單位彙整。
6.本須知經中心主任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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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職業訓練中心•地址:326 桃園縣楊梅鎮幼獅路二段三號 •電話:(03) 4641162 •傳真:(03) 4643754 電子信箱